今看到四川在线一消息,日前,有读者反映:“太和县一家酒店被评为四星级,政府要给1500万元奖励,这也太多了吧。”根据读者提供的线索,记者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看到了相关的公示消息。这则消息称,根据太和县政府《关于促进我县房地产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2012年6月5日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,同意兑现安徽晶宫大酒店获“四星级旅游饭店”称号奖励政策,给予1500万元的奖励。昨天,太和县商务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,奖励是按县政府文件执行的,目的是吸引投资。目前公示已经结束,下一步将着手奖励。
仅看财政花钱有多易,就知百姓负担有多重。不该用的说给就给,真该用的天天差钱。
请问:
投资者建酒店是做生意,政府却要从财政上奖励1500万元给酒店,是吸引“投资”,还是吸引“投机”;是兑现“承诺”,还是兑现“吃喝玩乐”!
再问:
财政奖励说给就给?太和县不只这一家酒店,为何要奖励这一家,有什么猫腻?
三问:
纳税人的血汗,政府随意乱奖,谁赋予了其如此奖励的权力?